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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实验动物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推荐
事项类型 审核转报 实施机关 温州市科学技术局
责任处室 农村与社会发展科技处 咨询电话 88962028
监督电话 88962023 办事对象 自然人
办理地点 温州市市府路市科技馆南楼304室 办理时间 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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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办理材料 办理流程 收费情况 实施依据

《浙江省科技计划与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及申报通知规定的条件受理

申请书、可行性报告、其他附件材料,在网络(浙江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 http://www.zjsti.gov.cn/index.aspx)上直接打印。

不收费

《浙江省科技计划与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 项目按依托单位的行政隶属或属地关系逐级申报、初审,申报的项目由所在县(市、区)、市科技行政部门逐级初审,省直单位由主管部门初审。项目由省级主管部门、市科技行政部门报省科技行政部门,部属在浙单位和省级无主管单位直接报省科技行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