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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初定审批
事项类型 其他事项 实施机关 温州市科学技术局
责任处室 人事处 咨询电话 88962020
监督电话 88962023 办事对象 个人
办理地点 浙江省温州市浙江省/温州市市府路市科技馆行政楼市科技局410室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夏时制为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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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办理材料 办理流程 收费情况 实施依据

中专毕业,从事专业对口工作满一年,可定员级专业技术资格;大专毕业,从事专业对口工作满三年,可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对口工作满一年,可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1、填写《初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表》一式二份、提供二寸彩色免冠近期照片二张。

 2、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单原件。

 3、身份证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职称初定申报材料真实性保证书》原件一份。

 4、提供用工单位出具《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5、国家规定须具备从业资格证书的还需提供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不收费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条件(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