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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复同意宁波、温州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时间:2018-02-13 10:21:47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新闻客户端 字号:[ ]

       作为中国民营经济发祥地的温州迎来国字号“创新特区”金名片。今天,记者从市科技局获悉,国务院已批复同意宁波、温州2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统称宁波、温州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这意味着,我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迎来重大的国家战略机遇,为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增添更强劲的创新引擎。

 

国务院官网截图

 

       市科技局局长邵潘锋表示,温州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将有助于聚集人才、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发展新兴产业、强化先行先试,有效发挥温州改革创新“试验田”作用,对区域创新发展产生重要的引领示范和辐射带动效应。目前,我市正在加快制定完善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发展规划和三年行动计划。下一步,我市将按照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新定位、新要求,联合宁波高新区全力打造民营经济创新创业新高地。

       国字号“创新特区”允许地方在相关方面先行先试,首先带来的是政策红利。根据批复,国务院同意温州国家级高新区享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相关政策,同时结合自身发展特点,不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积极开展科技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在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创新创业、科技成果转化、科技金融结合、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人才培养引进、区域协同和开放合作创新等方面探索示范。

       批复同意将宁波、温州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工作纳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部际协调小组统筹指导,落实相关政策措施,研究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国务院有关部门将结合各自职能,在重大项目安排、政策先行先试、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

       批复指出,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宁波、温州的区位优势、民营经济优势和开放发展优势,积极开展创新政策先行先试,着力培育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激发各类创新主体活力,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全面提升区域创新体系整体效能,打造民营经济创新创业新高地,努力把宁波、温州高新区建设成为科技体制改革试验区、创新创业生态优化示范区、对外开放合作先导区、城市群协同创新样板区、产业创新升级引领区。

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在推进自主创新和高技术产业发展方面先行先试、探索经验、做出示范的区域。此次获批建设的宁波、温州高新区是我国第17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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