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06/2020-00226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市科技局 |
成文日期 | 2020-09-2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温州市优秀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基础性科研项目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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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医科大学、温州大学、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快科技创新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温政发〔2020〕13号)、《温州市科技专项与项目管理办法》(温市科发〔2017〕58号)要求,决定开展2020年温州市优秀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基础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19年度绩效评价结果前10%的市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名单详见《关于公布温州市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评价优秀及奖励名单的通知》(温科发〔2020〕26号)。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研究方向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核心研究方向; (二)项目负责人为符合条件的重点实验室固定研发人员,具有相应的专业学术水平和完成项目研究任务所需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 (三)项目负责人及承担单位过去3年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申报流程 (一)择优推荐 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根据项目申报条件和要求先行组织项目申报、专家评审(5位专家)和择优推荐。 (二)网上申报 项目实行网上申报。项目申报单位登录温州科技大脑办事系统,在线填写相应拟推荐项目的《申请书》,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推荐表》(详见附件)及项目负责人社保缴纳证明,其中《项目推荐表》和社保缴纳证明需扫描上传。 (三)审核立项 市科技局对依托单位审核推荐的项目进行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发文立项,并纳入2020年度温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统一管理。 四、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推荐截至2020年10月12日。 五、其他事项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承诺本次申报的项目没有获得过市级有关部门的立项经费支持,以避免重复立项、重复支持。同时要严格履行科研诚信建设的主体责任,建立科研诚信的组织管理机构和相关规章制度,为项目实施提供必要的保障和进行有效的管理与监督,对项目所提交材料及成果的科研诚信要求负责。到申报截止日仍主持在研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超过1项的(含经费自筹项目)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此次项目。 (二)符合条件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限额推荐立项2个项目,每个项目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财政补助。项目资助经费通过“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进行兑付。 (三)项目负责人应从科研项目实际需要出发,科学合理预算项目经费。项目经费使用根据《关于开展科研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改革试点的通知》(温科发〔2020〕17号)文件要求实行“包干制”。 咨询电话: 科技合作与院校服务处,林思思,88962035;瞿嫣慧,88962080。 网络技术支持联系人:温从志,13858046767。 附件:温州市优秀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基础性科研项目推荐表 温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9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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