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06/2020-00229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市科技局 |
成文日期 | 2020-09-2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关于填报浙江温州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示范区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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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科技局、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科技局、浙南产业集聚区科技局: 根据《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国科发农〔2020〕173号)要求,温州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按照核心区、示范区、辐射区等三区布局思路进行建设,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为核心区建设范围,其余各县(市、区)、相关功能区为示范区建设范围。为加快推进温州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请各地填报拟建设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示范区1个以上,示范区原则上要求:农业主导产业相对集中,产业数量≤2个;产业达到一定规模且集中连片,面积>1000亩,特色优势明显的规模可适当放宽;有一定的科技含量,依托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田园综合体、现代农业产业园、校地共建等相对成熟的农业平台或载体的可择优上报。 请填写表格并签字盖章后于2020年9月30日前发送市科技局(附电子版)。联系人:温州市市科技局农村与社会发展科技处,王广强,88962059;罗天宽,88962060;电子邮箱:nsc@wzkj.gov.cn。 附件:拟建设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示范区填报表 浙江温州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9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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