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06/2020-00235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市科技局 |
成文日期 | 2020-09-2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关于开展2020年度“三大产业领域”重点产业项目遴选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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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科技局,浙南产业集聚区、瓯江口产业集聚区、浙南科技城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传统产业高端化和高成长型生产性服务业等“三大产业领域”发展,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根据《关于全面加快科技创新 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温政发〔2020〕13号)文件要求,现就2020年度“三大产业领域”重点产业项目遴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 1.注册地和财政收入在温州市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含台资、外资企业)。 2.项目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传统产业高端化和高成长型生产性服务业等三大产业领域。 3.单个项目2017、2018、2019三个年度税务部门认定的实际研发投入不得少于1000万元,其中软件企业三年实际研发投入不得少于800万元。 二、遴选程序 1.10月15日前,申报企业登录温州市科技项目管理系统,点击“申请项目”—“申请新项目”,选择“三大产业重点项目遴选”,在线填报《温州市“三大产业”重点项目遴选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2.10月20日前,辖区科技部门完成初审推荐。 3.市科技局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申报企业项目研发投入及销售收入进行核实。 4.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开展现场考察及遴选评分,并根据结果确定不超过10个“三大产业领域”重点产业项目。 5.遴选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入选项目登录“温州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兑现奖励经费。 三、材料要求 1.近三年内项目研发投入佐证材料(加计扣除证明)。 2.企业销售收入、知识产权、人才、研发机构等证明。 3.企业三年内无安全生产、质量、环保和知识产权等重大违法案件承诺函。 4.所有证明材料需在线提交原件扫描件。 四、奖励标准 按照项目三年内实际研发投入的25%给予一次性奖励,单个项目奖励不超过500万元。 五、联系人 温州市科技局高新产业与自创区建设处 徐冰茹,88962071。 温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9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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