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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温州市重大科技创新攻关项目立项和下达相关补助资金的通知
时间:2022-11-03 10:07:26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科学技术局 字号:[ ]

各县(市、区)科技局、功能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快科技创新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温政发〔2020〕13号)、《温州市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温科发〔2020〕11号)和《关于开展2022年度温州市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我局已完成2022年温州市重大科技创新攻关项目(含自创区〈一区一廊〉专项、山区五县共同富裕专项、“揭榜挂帅·全球引才”专项)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2年温州市重大科技创新攻关项目立项98项,安排补助资金2106.94万元,具体项目详见附件2。项目负责人须在11月4日至20日期间通过温州“科企通”完成合同签订,不需报送书面材料,具体路径为:使用政务服务网账号登录-“我的”-我的办事-合同记录(网址:https://kjdn.wenzhou.gov.cn)。项目合同书的相关条款原则上应与项目申请书的各项指标及可行性报告内容一致,不得以补助经费未达到申请经费数额为由更改项目合同书内容。

二、经中期检查及验收,决定对54个历年重大科技创新攻关项目拨付第二期补助资金共891.56万元,续拨经费具体项目见附件4。

三、承担单位须在11月21日至27日期间在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进行资金拨付申请(网址:http://reward.wenzhou.gov.cn/app),以项目承担单位为主体,统一在线填写提交《重大专项项目奖励申请表》(一个单位填写一张申请表,经费额度详见附件1和附件3),各项目归口管理部门要及时登陆奖励系统审核申请表。

四、本期项目经费按财政体制分担下达,区(功能区)级项目承担单位,其项目补助经费由区(功能区)财政分二期全额兑付(本期兑付60%,中期检查通过后兑付40%),市级财政承担部分通过“提前下达、实际结算”方式将补助资金转移支付给区(功能区)财政。乐清市和瑞安市的项目承担单位,其项目补助经费由乐清市和瑞安市财政自行负责。温州市本级项目及山区五县共同富裕专项项目的承担单位由市科技局兑付项目补助经费。

五、各归口管理部门和项目承担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联系人:项目合同管理

高新产业与自创区建设处

王晨之(工业),联系电话:88962071

农业农村与社会发展处

陈怡超(农业、社发、共同富裕专项),联系电话:88962062

王晓蕾(医学),联系电话:88962013

科技人才与外国专家服务处:

李 贤(全球引才专项),联系电话:88962052

温州“科企通”:

黄良孟,联系电话:88962019

潘 栩,联系电话:88962065

研发投入与综合服务处

王广强,联系电话:88962059


附件:

1.2022年度温州市重大科技创新攻关项目立项及经费统计表

2.2022年度温州市重大科技创新攻关项目立项清单

3.历年温州市重大科技创新攻关项目续拨经费项目及经费统计表

4.历年温州市重大科技创新攻关项目续拨经费项目清单


温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11月2日


附件:温科管〔2022〕13号 关于2022年温州市重大科技创新攻关项目立项和下达相关补助资金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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