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功能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精神,经研究,现将2021年度浙江省提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类别 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包括浙江科技大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二、奖励导向 发挥党和政府作为重大科技创新领导者、组织者的作用,用好科技奖励“指挥棒”,引导重大创新平台、高端人才团队聚焦重大任务开展研发攻关与转化应用,构建研、用、奖一体的完整体系,奖励真正作出创造性贡献的科学家和一线科技人员。2021年度省科学技术奖突出“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优先遴选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解决产业关键共性技术问题或企业重大技术创新难题的标志性成果;面向我省重大战略需求和省科技创新发展“十四五”规划布局,优先遴选“互联网+”、生命健康、新材料三大科创高地以及碳达峰碳中和、海洋强省、科技强农等重点领域的标志性成果;聚焦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优先遴选助推山区26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标志性成果。 三、基本条件 提名者和被提名者应按照《2021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规则》(附件1)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开展提名工作。 四、提名程序 (一)申报单位需仔细阅读《2021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指南》(附件2),并按要求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选择“部门服务(省科技厅)”“业务类型(科技奖励)”“省科学技术奖提名”,点击“在线办理”开始填报并提交审核,并按要求做好提名项目公示。 (二)市科技局公示信息提交时限:申报单位于2月28日前将申报材料、科研诚信自查承诺书整合打包发送至市科技局邮箱cgc@wzkj.gov.cn,市科技局审核后将汇总所有拟提名项目进行公示。逾期提交的原则上不予受理。 (三)提名书提名单位盖章页:公示结束后,市科技局将下载带有水印的提名单位盖章页统一盖章。各申报单位于公示结束后领取盖章页原件或扫描件,领取后务必于3月24日前上传系统。 五、提名要求 申报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提名标准和程序,加强对成果水平、提名材料及科研诚信等前置审核,并对提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市科技局将对提名材料质量、提名成果获奖情况、提名奖项类别符合情况、履行科研诚信责任等相关情况开展跟踪评估,纳入科研诚信记录,并视情予以公布。 六、工作联系方式 (一)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系统: https://pm.kjt.zj.gov.cn/lib/cgdefault.html (二)业务咨询联系人: 市科技局成果处:陈毅,0577-88962047 市科技信息研究院:李杰,0577-88286713 (三)系统技术支持:0571-85118011
附件: 1.2021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规则 .docx 2.2021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指南 .docx 3.提名项目(人选)基本信息公示表(单位提名).docx 4.科研诚信自查承诺书 .docx
温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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