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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06/2022-00054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温州市科学技术局
成文日期 2022-04-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开展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21年度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5-16 14:52:58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科学技术局 字号:[ ]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建设和管理,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快科技创新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温政发〔2020〕13号)和《温州市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评价细则》(温市科发〔2019〕49号)要求,决定对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进行2021年度绩效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市级及以上认定(立项)且责任(建设)期满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详见附件1)。

二、评价时间

本次绩效考核评价数据统计时间范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三、评价程序

(一)网络申报。根据市科技局发布的评价通知文件,各实验室于2022年4月8日-4月20日之间登录“科企通”(https://kjdn.wenzhou.gov.cn)填报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21年度绩效评价相关数据,提交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并上传佐证材料电子版(详见附件2、附件3)。

(二)审核上报。实验室依托单位主管部门于4月22日之前对填报的数据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核上报。

(三)综合评价。市科技局组织相关领域3位专家对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填报的年度数据进行网评。根据网评结果,对排名为当年参加评价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前20%且网评分为60分(含)以上的单位,再组织3位专家进行现场复核。

(四)结果公布。按照现场复核的最终评分从高到低排序,排名为当年参评单位总数前10%的,评价为优秀档次;评分为60分以下或无故不参加绩效评价的,为不合格;其余为合格。评价结果经研究后通过公开方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予以发文公布。

四、联系方式

温州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 潘锋,联系电话:88287690; 

温州市科学技术局科技合作与院校服务处 曹晨晖,联系电话:88962080;

“科企通”管理系统 潘栩,联系电话:28811918。


附件:

1.省级、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21年度绩效评价名单

2.温州市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评价材料

3.温州市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21年度工作总结报告(范本)


温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4月6日


附件:关于开展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21年度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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