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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温州市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平台备案的通知
时间:2024-05-30 13:58:05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科学技术局 字号:[ ]

各县(市、区)、功能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畅通我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链条,加快推动概念验证中心与中试平台建设,根据《关于全面加快科技创新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温政发〔2023〕8号)、《温州市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平台建设指引(试行)》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2024年我市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平台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范围

温州市内符合我市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平台备案要求的独立法人机构。

二、备案要求

(一)市级概念验证中心备案条件

1.人才团队要求。拥有一支不少于6人的概念验证专职服务人才团队,主要负责对概念验证项目进行挖掘征集、调研分析、组织评审、对接策划、跟踪服务。建立由学术界、产业界和投资界等专家组成的概念验证服务顾问专家团队,团队人数不少于5人,主要负责对概念验证项目进行入库评价遴选、验证评估、价值分析、可行性判断,为项目吸引外部融资提供各项专业指导。

2.基础条件要求。与相关领域知名高校、科研单位、龙头企业等有长期合作关系,拥有稳定的科技成果来源。具备概念验证项目资金配套能力,概念验证中心或概念验证中心依托单位每年配备概念验证专项资金不低于100万元。具备概念验证项目设备配套能力,具有用于验证分析的固定场地等自有实验条件或外部实验条件,外部实验条件应提供合作关系证明材料。

3.管理机制要求。具备完善的概念验证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健全的组织架构、成熟的运行管理制度、规范的验证项目管理机制、严格的信息保密规范。建立本单位概念验证项目征集、项目遴选、项目立项、验证服务、成果推介等全流程工作制度。具备良好的概念验证技术储备和技术扩散能力,提供概念验证项目场景对接、指导咨询、跟踪培训、交流推广和其他延伸配套服务。

4.近三年内,概念验证中心建设运营主体和法定代表人未发生环保、安全、知识产权以及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

(二)市级中试平台备案条件

1.基础条件要求。中试场地及配套设施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且拥有承担中试任务必需的专用设备、检验检测设备和软件等总原值在500万元以上;或者至少拥有1条以上能够提供数据模拟、应用场景、工艺改进、样品试制、临床应用、产品示范等的中试线。

2.人才团队要求。拥有专业技术人才和专业运营团队,从事中试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8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低于总人数的50%。

3.管理机制要求。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运营规范,形成工作目标、安全生产、绩效评价等内部管理制度。有完善的仪器开放机制、合理的收费标准和规范的服务流程。

4.近三年内,中试平台建设运营主体和法定代表人未发生环保、安全、知识产权以及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

三、备案流程

(一)单位申报。各申报单位根据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平台备案申报要求,于2024年5月31日至6月12日登录温州科技大脑系统(https://kjdn.wenzhou.gov.cn/)提交申报材料。(如申报单位无政务服务网账号请先注册,注册成功后登录申报系统。注册和登录过程中遇有技术问题,可咨询网络技术支持热线。)

(二)资格审核。各县(市、区)、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于6月15日前完成对申报单位填报材料完整性和真实性的审核,并出具推荐意见。市科技局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属地科技部门推荐的单位进行现场评审,确定拟备案名单。

(三)结果公布。经审核通过后的单位进行系统进行公示 5 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市科技局发文予以确认。

四、联系方式

成果转化与改革绩效处联系人:胡舒涵,电话:0577-88962047,技术服务热线:0577-88962019。


附件:1.温州市xx(产业细分领域)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平台备案申报表

   2.温州市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平台备案佐证材料


温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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