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市科技项目验收管理办法(修订)》(温市科管〔2019〕8号)规定,经项目申报、初审、专家验收等程序,拟确定““校园数字化心理诊所”有效性评估”(项目编号:Y20220835
)通过验收,现予以公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 反映问题的方式和要求: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当采用实名。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2. 公示时间:2024年09月11日至2024年09月16日,共5个工作日。
3. 公示联系方式:温州市科学技术局农社处,0577-88962013;温州市科技局机关纪委,0577-88962055。
附:温州市科技项目验收内容
温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09月11日
附
温州市科技项目验收内容
项目(成果)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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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数字化心理诊所”有效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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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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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2022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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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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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 DEBORAH BAOF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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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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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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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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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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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验收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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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科学技术局农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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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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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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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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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康宁医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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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成
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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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谊,吴伊丽,杨鸿盛,许海云,邵晓伟,项建,毛海波,单纯艳,周祖木 |
验
收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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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25日,温州市科技局对温州康宁医院股份有限公司承担的温州市科技计划项目““校园数字化心理诊所”有效性评估”(项目编号:Y20220835)进行验收,验收专家组审阅了相关资料,形成以下意见: 1、该项目提供资料齐全、规范,符合验收要求。 2、本项目将一款青少年最有可能接受的置放于学校的心理健康服务的装置,“数字心理健康诊所”(DMHC)的功能和有效性进行综合评价。本项目通过对DMHC的实时通话和微课数据进行统计分析,项目提取了数字化心理诊所340份咨询数据及623份使用数据,使用了Shapiro-Wilk检验、t检验、卡方检验及人工智能自然语言处理技术对数据进行了分析及整理。结果表明,DMHC不仅在工作时间内有效运作,在工作时间之外也能帮助学生,将他们的心理健康需求与人力资源和数字资源相结合。此外,作为一种数字健康干预工具,DMHC也符合建立数字健康干预工具的两个主要主题:干预的影响(包括可接受性、可用性和适应性)和针对个人的影响(如动机、机会和能力)。 3、本项研究表明了DMHC的设计和实施与其目标群体的需求相吻合,其已经取得的成效也表明了DMHC能够有效的为青少年人群提供心理健康预防和干预服务,帮助解决中学生的心理健康问题,他们的心理健康素养和求助的意图,能为学生提供更丰富的心理服务。 4、该项目已发表论文1篇。 验收专家组认为该项目已基本完成合同书规定的主要研究内容和研究指标,验收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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