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市科技项目验收管理办法(修订)》(温市科管〔2019〕8号)规定,经项目申报、初审、专家验收等程序,拟确定“大黄芒硝散外敷联合穴位贴敷在肝郁气滞型胰腺炎患者中的应用和疗效观察”(项目编号:Y20220670
)通过验收,现予以公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 反映问题的方式和要求: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当采用实名。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2. 公示时间:2024年09月04日至2024年09月09日,共5个工作日。
3. 公示联系方式:温州市科学技术局农社处,0577-88962013;温州市科技局机关纪委,0577-88962055。
附:温州市科技项目验收内容
温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09月04日
附
温州市科技项目验收内容
项目(成果)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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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黄芒硝散外敷联合穴位贴敷在肝郁气滞型胰腺炎患者中的应用和疗效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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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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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20220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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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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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宝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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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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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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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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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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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验收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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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科学技术局农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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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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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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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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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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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成
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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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烁,郑雪蕾,孙雅,侯陈凤,余炳取,蔡素月,王新新,上官央央 |
验
收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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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20日,温州市科技局对温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承担的温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大黄芒硝散外敷联合穴位贴敷在肝郁气滞型胰腺炎患者中的应用和疗效观察”(项目编号:Y20220670)进行验收,验收专家组审阅了相关资料,形成以下意见: 1、该项目提供资料齐全、规范,符合验收要求。 2、通过研究大黄芒硝散外敷联合穴位贴敷对肝郁气滞型胰腺炎患者的临床疗效,结果发现治疗后实验组的疗效明显高于对照组,且实验组的各临床指标消失或恢复时间均低于对照组,提示大黄芒硝散外敷联合穴位贴敷对肝郁气滞型胰腺炎患者的疗效良好,对临床症状有明显减轻作用。而且大黄芒硝散直接于人体腹部外敷,起效时间较短,对于因口服而引起的恶心、呕吐等不良反应能够起到有效减少作用,减轻患者的痛苦。同时穴位贴敷疗法可有效减少患者肝脏等的负担,该疗法属于无创痛穴位疗法,操作简便,克服传统口服药物的不便性,减少人体不良反应,具有较高的安全性。 3、表明大黄芒硝散外敷联合穴位贴敷在肝郁气滞型胰腺炎患者中应用后,在疗效、治疗前后临床指标(腹胀腹痛、呕吐、发热消失时间)、胃肠功能(肠鸣音、胃肠蠕动、自主排气、自主排便恢复时间)、AMS和炎性因子[白细胞介素-6(IL-8)、CRP水平]的变化上有明显改善,而且大大减少了治疗期间不良反应的发生情况。在临床上,可以结合西医常规治疗,以提高治疗效果,降低并发症发生率。 4、该项目收录论文1篇。 验收专家组认为该项目已基本完成合同书规定的主要研究内容和研究指标,验收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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