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项目承担单位: 为充分发挥科技支撑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协调发展,遵循“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科技工作方针,经审查、评估,温州市2010 年第四期科技计划项目(经费自筹)现已确定,请各项目承担单位按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本期计划共安排项目131 项,其中软科学项目26 项,医疗卫生项目105 项,具体项目详见附件。 请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和其他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做好实施过程中的组织协调和检查监督工作,以确保项目顺利完成。 附件:温州市2010 年第四期科技计划项目(经费自筹)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温州市2010第四期科技计划项目(经费自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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