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温州市2016年公益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自筹)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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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科技局、经开区科技局、项目承担单位: 为发挥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支撑作用,加强公益性技术研究,根据《温州市公益性科技计划项目与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温市科发〔2014〕78号),经审查、评估,温州市2016年公益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自筹)现已确定,请各项目承担单位按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本期计划共安排项目483项,其中软科学研究项目24项,工业项目9项,科技合作项目1项,农业科技项目6项,社会发展项目443项(其中医学项目436项)。项目清单见附件。请项目负责人在文件下达后登录温州市科技项目管理系统,填报温州市科技计划自筹项目任务书,审核通过后签订书面任务书。 请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和其他归口管理部门做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以确保项目顺利完成。 温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6年11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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