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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06/2023-00164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中共温州市科学技术局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3-03-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中共温州市科学技术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3-10-11 10:28:20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科学技术局 字号:[ ]

根据市委部署,2022年4月19日至6月24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市科技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22年9月9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向市科技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委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市科技局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扎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和市委巡察办、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统一全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觉悟,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局党委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第一时间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4次党委会、3次党委书记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逐条提出整改措施。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根据巡察整改意见和要求,建立每周督查和问题销号制度,强化跟踪督办,紧盯整改进度,落实责任追究,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市委巡察组反馈问题29个,制定整改措施111条,已完成整改110条,整改完成率99.1%;列入后续整改问题1个(1条整改措施)。在巡察整改中,给予批评教育31人,收回清退款项7100元,建章立制40项。

一、关于“学思践悟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开展专题学习。修订《温州市科学技术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中共温州市科学技术局委员会议事规则》,坚持“第一议题”和局党委会会议会前学习制度,认真落实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员年度学习计划,在理论学习的谋划、执行、监督全过程形成闭环,在整改期内开展集中学习、交流研讨3次。

(二)强化政策保障。充分发挥市委科技强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作用,制定实施《市委科技强市建设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市委科技强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细则》《温州市关于加快科技体制改革攻坚的实施方案》《温州市技术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行动方案》《温州市科技创新工作“八大抓手”实施方案》等文件。

二、关于“攻坚克难能力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统筹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制定实施《温州市科技创新工作“八大抓手”实施方案》,开展高新区建设专项调研,推进科创走廊“九大场景”建设,浙南科技城核心区、南湖科创小镇加快项目引育,乐清湾电力科技小镇、瑞安罗阳未来科技城核心区提质创新平台,温州国家高新区2022年排名进入全国前40%。

(二)重要科技指标进等升位。制定实施《温州市关于推进制造业企业研发投入“两清零、一提升”(2022-2024年)行动方案》,2022年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765家、省科技型中小企业2159家、省级企业研发中心80家、省级企业研究院14家,实现自创区“一区五园”省级高新区全覆盖,规上工业研发投入强度、基础研究经费占R&D经费比重、技术交易额等指标居全省前3。

三、关于“科创体系建设短板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高层次科技人才引育。深入实施瓯越英才计划,协同市委组织部人才办修订完善人才分类目录,制定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创新“三师”培养计划》《2022年温州市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青年科技创新组工作要点》等文件,2022年全市新引育海外精英计划68人,特支计划杰出人才和科技领军人才42人,新引育院士等顶尖人才8人。

(二)加快大孵化集群建设。制定实施《温州市大孵化集群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2022年全市新增孵化空间152万平方米,近历年总和的两倍,引进专业运营机构20家,全市孵化基地新增在孵企业952家,累计达2767家。建成22家国家级孵化平台、56家省级孵化平台。

(三)推进高能级创新平台赋能产业发展。制定实施《温州市新型研发机构创新链与产业链融合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温州市大院名校技术转移转化机构建设指南》,2022年新引进13家高能级创新平台,新认定省级新型研发机构3家、累计7家,全市高能级平台四技服务收入190177.54万元,华中院“头部企业+研究院(大学)”成果转化模式获省委主要领导调研肯定。

四、关于“服务基层服务企业不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基层调研服务。制定实施《温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深化科技“三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在整改期内,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领各业务处室深入县(市、区)、科技企业、科研院所等调研服务18次。开展科技“双百”行动,走访服务企业386家,梳理重点项目81项,帮助52家企业申报研发机构,企业获得贷款授信意向1.1亿元。

(二)出台惠企科技政策。印发实施《关于全面加快科技创新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关于培育农业农村新动能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若干政策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快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涉及科技政策条款67项,其中新增8项、修订19项、保留15项、废止25项。

(三)提升便民服务水平。制定实施科技大脑系统提升开发方案,重点打造“科技成果池”“科创指数贷”“大孵化集群”等子模块,进一步提升便企服务水平。制定实施《温州市科技类政策奖补实施细则》(温科发〔2022〕22号),整合项目申报、合同签订、验收管理等功能,实现全流程在线管理。

五、关于“科研项目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科研项目产业化导向。制定实施《温州市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揭榜挂帅实施方案(试行)》,加大企业科创项目支持力度,推进科研成果产业化。2022年市级重大科技攻关项目中工业类项目数占比达51%,安排经费占比达57.4%。

(二)加强项目中期和验收管理。印发《关于开展农业社发类基础性科研项目中期自查评估工作的通知》,对2021年立项且经费资助3万元以上的基础性项目组织中期检查评估。对温州市科技项目验收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对项目验收情况进行自查自纠。

六、关于“专项资金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制定实施《温州市科技类政策奖补实施细则》《温州市科技创新创业投资基金资金监管细则》、《温州市科技创新创业投资基金业绩考核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科技专项资金和科创基金监管。

七、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落细工作责任。制定实施《中共温州市科学技术局委员会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修订稿)》《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手册》,举办党务工作专题培训,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制定实施《温州市科学技术局机关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共青团温州市科学技术局委员会工作制度》《温州市科学技术局妇女联合会工作制度》,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作用。

(二)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制定实施《中共温州市科学技术局委员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机关纪委基础规范建设年行动实施方案》以及机关纪委有关制度办法,对廉政风险点进行重新排查,并制定针对性防控措施。制定实施《温州市科学技术局培训活动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科技培训管理。

八、关于“执行干部管理制度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修订完善《温州市科技局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温州市科技局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加强《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业务文件学习。

(二)加强干部日常监管。制定实施《温州市科学技术局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对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相关制度做进一步明确。制定实施《温州市科学技术局干部兼职管理规定》,对干部兼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自查自纠。加强干部人事档案和借用人员管理。

九、关于“对市工科院指导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工科院规范管理。局党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工科院建设发展。制定实施《温州市工业科学研究院学历教育工作规范》《温州市工业科学研究院科研人员科技服务企业暂行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工科院远程教育联合办学和驻企服务人员管理。

下一步,市科技局党委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做好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科技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切实把整改落实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力度不减,持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二是压实工作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层层压实工作责任,推动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工作氛围,切实把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贯穿全局,以高质量党建保障高水平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三是注重成果转化,加快建设区域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把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与推动重点科技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深入实施科技创新“八大抓手”,全面融入省“315”科技创新体系,为温州续写创新史走好共富路争创先行市提供重要科技支撑。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8962055;电子邮箱jgdw@wzkj.gov.cn。


中共温州市科学技术局委员会

202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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