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协商)关于开展温州市校(院)地科技成果转化联合办公室科技成果项目征集的通知 | ||||
|
||||
各有关单位: 根据《温州市校(院)地科技成果转化联合办公室建设方案》(温委科领办〔2023〕1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科技成果“就地交易、就地转化、就地应用”,建立我市科技成果库,开展温州市校(院)地科技成果转化联合办公室科技成果路演活动,现面向各在温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等单位广泛征集优质科技成果。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第一期征集:生命健康、新材料、智能装备等产业领域成熟度较高的科技成果。 (二)每月定期征集:围绕我市“5+5+N”产业领域布局,包括改造传统产业的适用技术以及引领未来产业发展的科技成果等。 二、征集对象 面向全市范围内的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技术转移转化机构或研发团队等。 三、征集时间 第一期成果征集请于2023年10月22日前报送,后续每月开展定期征集请于每月15日前报送。 四、征集流程 (一)成果初筛报送。请各在温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广泛动员,及时归集、筛选满足要求的科技成果,由科技成果第一完成单位填写“科技成果信息登记表”(附件1)与科技成果介绍(附件2),并将相关附件(如介绍文字、PPT、视频、高清图片等)发送至电子邮箱:cgc@wzkj.gov.cn。 (二)成果研判。市校(院)地科技成果转化联合办公室将对报送的科技成果进行筛选评估,同时通过筛选的科技成果将纳入市科技成果库,属于重大科技成果的将纳入温州市重大科技成果专刊。 (三)成果路演。市校(院)地科技成果转化联合办公室将根据每期项目路演活动主题,选择科技成果库中的适合成果举办科技成果路演等活动。 (四)成果宣传展示。入选科技成果库的科技成果将进行分类汇集,除项目路演外还将通过官方媒体平台、合作媒体等多种渠道进行宣传展示。 五、其他事项 (一)需温州市校(院)地科技成果转化联合办公室专班领导小组进行协调的科技成果转化落地事项,该科技成果要求事先纳入科技成果库。 (二)各在温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的年度科技成果库项目入库数量、路演项目数量将纳入年度在温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科技成果转化绩效榜单。 联系人:邓亮、赵倩怡;联系方式:0577-88962020;0577-88962022。 附件:1.科技成果信息登记表 温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10月19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