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浙科发高〔2016〕88号)精神,经对各县(市、区)、功能区科技部门推荐上报的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浙江优境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等568家企业符合认定要求,拟认定为2023年第二批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市科技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联系人:机关纪委 张 锋 88962055 高新处 柯 敏 88962090
附件:温州市2023年第二批省科技型中小企业.docx
温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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