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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06/2023-00102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温州市科学技术局
成文日期 2023-08-0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开展2023年“一区一廊”科技企业获得创投机构投资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8-04 16:22:11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科学技术局 字号:[ ]

温州湾新区科技和人才局、龙湾区科学技术局:

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快科技创新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温政发〔2020〕13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部分市级产业政策的通知》(温政办〔2021〕83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一区一廊”企业获得创投机构投资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一区一廊”范围内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

2.适用对象:2021年、2022年符合申报条件且已经申报成功的企业,可申报本期补助。

二、奖励项目

“一区一廊”企业获得创投机构投资奖励。

三、奖励标准

“一区一廊”范围内的科技型(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制造业企业获得创投机构3年内累计投资额500万元以上的,自核实确定年底起给予连续三年奖励,奖励额度按照企业年开票销售额同比新增部分的10%确定,最高奖励100万元。

四、办理流程

(一)申报企业于8月4日—8月7日登录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http://reward.wenzhou.gov.cn),在线填写申报表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见附件),逾期系统关闭。

(二)系统按照企业在线提交的《申请表》,向属地科技部门转派在线审查任务。

(三)属地科技部门根据企业上报的材料,完成在线审查任务。

(四)通过审查的拟奖励企业进行在线公示,系统自动向企业发送公示提醒。

(五)经公示无异议后,属地科技部门依据电子审批单向属地企业《申请表》中提供的基本账户拨付奖励资金。

五、联系电话

政策咨询:

温州湾新区科技和人才局(龙湾区科技局) 项炳和 85851829

温州市科技局              陈智才 88962023


附件:获得创投机构投资奖励申报提交材料表


温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8月4日


附件

获得创投机构投资奖励申报提交材料表

项目名称

需要提交申报材料

企业获得创投机构投资奖励(开票销售额新增部分奖励)

(一)本次申报企业:

1.与创投机构签订的投资协议

2.创投机构出资和入资银行凭证

3.创投机构入资后股权变更材料(仅股份制企业提供)扫描件(加盖印章)

(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销售额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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