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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06/2023-00150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温州市科学技术局
成文日期 2023-09-0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开展2023年度生物医药产业政策兑现第二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9-06 11:24:39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科学技术局 字号:[ ]

各区、功能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快科技创新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温政发〔2023〕8号),决定开展生物医药产业相关政策2023年度第二批申报兑现工作(本次申报含“创新药、改良型新药临床试验奖励”等13个条款共15项奖补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

申报单位注册地和财政收入须在温州市鹿城、瓯海、洞头区及海经区、温州湾新区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达到《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快科技创新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温政发〔2023〕8号)规定的奖励条件,并符合申报指南的有关要求。

二、申报时间

2023年9月8日-2023年10月7日,逾期系统关闭,不予受理。

三、兑现时间

资格定补类项目从申报截止次日起算,28个工作日内完成资金拨付;数据核校类项目从申报截止次日起38个工作日完成资金拨付。上述关于时限的表述均已包含“三重一大”项目另增加的15个工作日。政府部门拟对奖补项目开展二次审计的,另增加25个工作日。具体时间分配可登录“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http://reward.wenzhou.gov.cn/app)进入相关申报指南查询。

四、申报流程

1.申报单位登录“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注册后点击对应的奖励内容,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在线提交申请。

2.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由属地科技部门联合相关部门负责审核,审核通过并经系统公示无异议后,按市、区财政分担体制,由市科技局和属地科技部门分别兑付奖励资金。

五、其他事项

1.各区(功能区)科技部门要积极搞好政策宣传,督促符合奖补条件的企业、机构按时间节点及时发起兑现申请,并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在时限要求内完成申报材料审核。

2.“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C、D类企业以及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企业不得申报。

六、联系电话

温州市科技局                      戴忠诚0577-88962098

鹿城区科技局                      王琦璐0577-88201582

瓯海区科技局                      杨海波0577-88539326

洞头区科技局                      余雪卉0577-63437510

海经区科技局                      池琼意0577-88078307

温州湾科技局                      杜冬冬0577-86968773


附件:2023年度生物医药产业政策兑现第二批申报项目清单


温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9月5日


附件:

2023年度生物医药产业政策兑现第二批申报项目清单

序号

奖补内容

审核部门

对应政策

序号

可申报年度

资格定补类

1

创新药、改良型新药临床试验奖励

科技、市监

32

2023

2

创新药、改良型新药完成Ⅰ期和Ⅱ期临床试验奖励

科技、市监

32

2023

3

创新药、改良型新药完成Ⅲ期临床试验奖励

科技、市监

32

2023

4

仿制药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奖励

科技、市监

35条

2023

5

仿制药被确定为参比制剂奖励

科技、市监

36

2023

6

GLP认证奖励

科技、市监

39

2023

7

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奖励

科技

41

2023

8

企业开拓国内市场奖励

科技、医保

44

2023

9

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奖励

科技、市监

45

2023

数据核校类

10

创新药、改良型新药产业化奖励

科技、市监

33

2021-2023

11

仿制药注册证书奖励

科技、市监

34

2021-2023

12

二类、三类医疗器械奖励

科技、市监

37

2021-2023

13

产业服务平台建设奖励

科技

38

2023

14

生物医药创新产品协同研究奖励

科技

40

2023

15

购买专业保险产品奖励

科技、银保监

43

2023

备注

  对应政策序号指该奖补内容在《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快科技创新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温政发〔2023〕8号)政策中的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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