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市科技项目验收管理办法(修订)》(温市科管〔2019〕8号)规定,经项目申报、初审、专家验收等程序,拟确定“角膜塑形镜的近视矫正现状及其经济评价研究”(项目编号:R2020016
)通过验收,现予以公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 反映问题的方式和要求: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当采用实名。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2. 公示时间:2024年07月01日至2024年07月06日,共5个工作日。
3. 公示联系方式:温州市科学技术局综合处,0577-88962076;温州市科技局机关纪委,0577-88962055。
附:温州市科技项目验收内容
温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07月01日
附
温州市科技项目验收内容
项目(成果)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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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膜塑形镜的近视矫正现状及其经济评价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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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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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202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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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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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永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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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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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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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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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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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验收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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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科学技术局综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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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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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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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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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医科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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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成
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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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珺,叶俊,刘桂林,张泽洪,郑辉浒,何雯雯 |
验
收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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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6月19日,温州市科技局对温州医科大学承担的温州市科技计划项目“角膜塑形镜的近视矫正现状及其经济评价研究”(项目编号:R2020016)进行验收,验收专家组审阅了相关资料,形成以下意见: 1、该项目提供资料齐全、规范,符合验收要求。 2、 儿童与青少年时期是眼轴快速增长的阶段,科学的近视矫治是控制儿童与青少年近视的关键。为了控制儿童青少年近视发展,2018年8月教育部、卫健委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了《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2030年实现全国小学生、初中生和高中生近视率分别下降至38%、60%和70%以下的近视防控目标。2019年9月,为了进一步推动《方案》的落实,国家卫健委制定和印发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适宜技术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并对科学矫治近视给出了框架眼镜、角膜塑形镜和低浓度阿托品的方案建议。尽管国内外研究证明,角膜塑形镜、多焦软镜等矫治效果远高于传统的单焦点框架眼镜,《指南》也给出了角膜塑形镜的近视矫治建议,但是我国80%以上的近视矫治仍以传统的单焦点框架眼镜为主,这不仅严重影响了儿童与青少年的近视控制效果,也不利于国家近视防控目标的实现。 本项目通过为期三年的研究,调查了当前浙江省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治措施的主要使用情况以及影响因素分析。研究表明,当前框架镜仍然是近视矫治的主要措施,父母态度在儿童近视矫治措施的选择上具有重要影响。OK镜尽管临床矫治效果较好,但成本也较高。尽管如此,我们发现在3倍的人均GDP范围内,角膜塑形镜具有成本效益和成本效用。 3、 研究成果已发表SCI论文2篇。 该研究表明,近视矫治不仅关注临床效果,也应关注使用者的健康效用。角膜塑形镜(OK镜)在临床近视矫治效果及近视儿童健康效用方面具有主要价值,可以作为主要的近视矫治措施进行推广。本研究为进一步完善我国医疗保障水平,以及医保如何在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方面的作用提供了一定依据。 4、该项目已发表论文2篇。 该项目经费资助1.50万,使用基本合理。 验收专家组认为该项目已基本完成合同书规定的主要研究内容和研究指标,验收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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