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市科技项目验收管理办法(修订)》(温市科管〔2019〕8号)规定,经项目申报、初审、专家验收等程序,拟确定“关节镜下外踝韧带重建治疗慢性踝关节不稳”(项目编号:Y20210439
)通过验收,现予以公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 反映问题的方式和要求: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当采用实名。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2. 公示时间:2025年04月01日至2025年04月06日,共5个工作日。
3. 公示联系方式:温州市科学技术局农社处,0577-88962013;温州市科技局机关纪委,0577-88962055。
附:温州市科技项目验收内容
温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04月01日
附
温州市科技项目验收内容
项目(成果)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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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节镜下外踝韧带重建治疗慢性踝关节不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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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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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20210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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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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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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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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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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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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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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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验收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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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科学技术局农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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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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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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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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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人民医院(瑞安市妇幼保健院 瑞安市红十字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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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成
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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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伊隆,涂奇明,苏炜 |
验
收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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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2月10日,温州市科技局对瑞安市人民医院(瑞安市妇幼保健院 瑞安市红十字医院)承担的温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关节镜下外踝韧带重建治疗慢性踝关节不稳”(项目编号:Y20210439)进行验收,验收专家组审阅了相关资料,形成以下意见: 1、该项目提供资料齐全、规范,符合验收要求。 2、通过本研究对比关节镜下Broström手术在有和没有内支架的情况下修复距腓前韧带的中期(>24个月)临床结果。这项研究最重要的发现是,使用内支架进行传统Broström修复慢性外侧踝关节不稳定的临床结果与不使用内支架的传统Brostróm修复相当,不稳定复发率低,手术时间更长,不需要铸造或支撑。 3、表面两种关节镜手术,FAOS和FAAM评分测量的临床结果在统计学上相似。通过应力射线照片进行的评估也表明,两种手术的机械稳定性没有显著差异。术后踝关节不稳定的复发率在统计学上也相似。最重要的区别是,内支架组仅在体育活动期间的FAAM得分方面就明显优于传统组,并对早期活动范围对韧带修复后的康复有效。这一研究结果有利于关节外科医师在未来的临床工作中更加科学权衡评估两种术式所适宜的患者群体及手术疗效。
4、该项目已发表论文1篇。 验收专家组认为该项目已基本完成合同书规定的主要研究内容和研究指标,验收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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