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于“过敏性疾病队列”探讨低聚果糖对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暴露后食物过敏的保护作用和机制——单中心、双盲和随机对照研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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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温州市科技项目验收管理办法(修订)》(温市科管〔2019〕8号)规定,经项目申报、初审、专家验收等程序,拟确定“基于“过敏性疾病队列”探讨低聚果糖对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暴露后食物过敏的保护作用和机制——单中心、双盲和随机对照研究”(项目编号:ZY2022011 )通过验收,现予以公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 反映问题的方式和要求: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当采用实名。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2. 公示时间:2026年07月06日至2026年07月13日,共5个工作日。 3. 公示联系方式:温州市科学技术局农社处,0577-88962053;温州市科技局机关纪委,0577-88962055。 附:温州市科技项目验收内容 温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07月06日
附
温州市科技项目验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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