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修订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科技专家库的使用和管理,在认真研究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政策文件和工作要求,梳理科技专家库运行以来存在问题的基础上,结合省里最出台的《浙江省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浙科发规〔2020〕15号),对原《温州市科技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温市科发〔2019〕22号)进行修订。2023年6月,浙江省科技厅印发《浙江省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专家库管理办法再次进行全面修订,强力推进创新深化,加快“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浙江省科技专家库管理。2023年7月,再次启动《温州市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修订工作。
二、修订过程
2022年10月,在《温州市科技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温市科发〔2019〕22号)文件基础上,按照省最新政策规定,结合温州实际,启动修订工作。向局各业务处室征求意见,共收到意见反馈5条,修改形成《温州市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022年12月8日至2023年1月16日,在局门户网站上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建议,收到反馈意见0条,继续完善《温州市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
2023年7月,参考《浙江省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再次启动修订工作,形成《温州市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023年7月24日至2023年8月24日,在局门户网站上再次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建议,收到反馈意见0条。向局各业务处室征求意见,共收到意见反馈10条,根据意见修改形成《温州市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送审稿)》。
经法务审查后,根据修订意见完善《温州市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送审稿)》,发送至综合处进行规范性文件审查。
2024年2月5日,提交温州市科技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
三、修订内容
(一)明确专家来源范围,严格把控入库标准。细化科技专家的入库条件,新增战略咨询专家分类,明确对科技专家、管理专家、战略咨询专家和经济专家这四类专家职称、职位、从业经历等专业条件的具体要求。
(二)规范专家出入库管理。优化专家入库、出库、信息变更等程序的操作流程,新增入库专家应享有的权利、应履行的义务和开展科技活动不得出现的违规行为等内容。
(三)加强专家库使用管理。健全专家库使用机制,明确开展科技评审等活动时,在专家库中抽取专家的操作流程。强化信息系统建设维护,加强完善专家信息管理,保障专家库信息安全。
(四)强化专家库监督管理。完善对专家的监督评价,规定从业务水平、工作态度、质量规范等方面对专家履职情况进行评价,并分为优秀、良好、差共三个等级。明确专家、专家所在单位、专家库建设运维人员、管理人员、使用人员等应遵守的工作纪律,加强对专家库的全面监督。
四、实施时间
《办法》自2024年3月27日起实施。
五、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温州市科学技术局
解读人:李贤
联系电话:0577-88962022